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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民族共同先祖的确认
——兼及“羲黄文化”
王 剑
(河南省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周口466001)
【摘 要】民族先祖是民族凝聚力的纽带。民族先祖地位的确认是历史地形成的,具有复杂的历史和政治原因。一般认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是“炎黄”,但这种认定未必全面。太昊伏羲是多民族融合的代表,以“羲黄”代替“炎黄”作为我们民族的共同先祖更具有广泛意义。
【关键词】民族先祖;炎黄;羲黄;太昊伏羲。
木本乎根,人本乎祖。民族先祖是民族精神的支柱,是民族凝聚力的纽带,也是神圣血缘观念的具体表现。一个民族先祖地位的确立,有历史的因素,政治的因素,同时也是多种文化相互融汇的结果。中华民族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由多民族共同组成的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先祖是国人历经千百年反复审慎地选择而确立起来的民族血缘和民族文化的代表。
按照一般的说法,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祖先被认为是炎帝、黄帝,中华儿女共同为“炎黄子孙”。几千年来,炎黄文化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凝聚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炎黄的始祖地位是历史地形成的,具有复杂的历史和政治原因,但是,炎帝、黄帝同属于华夏一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人口最多,而汉民族也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由各个部族混血形成的,并不止于炎黄为代表的华夏一族。所以,以炎黄一系作为中华民族唯此独尊的文明源头,与中华文明多元起源的实际情形并不相符,将所有中华儿女同视为“炎黄子孙”也未必全面、正确。
一
对于民族共同先祖的理解,首先应该明确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民族先祖只是一个象征,或者说只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一种观念,他在历史上是否确有其人并不重要;第二,对于一个民族先祖的认定,是从远古的传说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逐渐确立起来的;第三,一个民族先祖,应具有民族文化广泛的代表性,必须得到构成本民族成员的广泛的认同。
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的本身也是历史性的。历史事实是一回事,对历史的记忆是一回事,对于历史的表述又是一回事。“十口为古”,文明社会之初,人类已经有了历史意识,并通过口耳相传保存历史记忆。随着文明的演进,历史内涵的日渐丰富,人们对历史思考和探究越来越深入,这种思考和探究具体说就是对文明事实的一种根源性的说明。如人们有了房屋、宫殿,便试图构想一位最早的建筑师;人们靠农业而生活,知道百草可以治病,便试图构想出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而对于个人和种族本身,则要试图构想出一个自所从来的先祖。
当然,这也必然使远古历史真假难辨。因为一方面通过口耳相传,先民们确实保存了一定的历史记忆,但另一方面,由于历史意识本身的历史性,先民们探究和传诵历史时,难免出于对历史的理解而附会历史,因而可能有虚构的成份。对此,顾颉刚先生提出中国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的观点。其大意有三:(一)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二)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人物形象愈高大;(三)即便对某一历史人物或事件是否属实尚无把握,但亦可知其在传说中的最早状况。因而,顾颉刚及其古史辨派认为传说中的“三皇五帝”都是虚构出来的人物。而且越往后,虚构的历史越早,人物的功业越大。
顾颉刚的“层累说”符合中国历史的实际,并对20世纪中国史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不过,“疑古”的态度固然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对传说中的古史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一笔抹杀,认为其毫无价值。古人“层累地造成的历史”虽然有不少虚构的成份,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层累”地造成的古史,一方面有着极其深层的内因,与人们历史意识的自觉和发展紧密相关,是人类心智和思想逐步进化的结果,另一方面,这些古史也不是完全凭空捏造,而是有它的历史原型的,它是古人将神话历史化的结果。上古神话与历史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神话中包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这是上古历史和神话的实质所在。
因此,对于中华民族先祖的认识,也应该采取这样的态度。他在历史上未必确有其人,可能是一个神话人物,甚至可能只是来源于一个观念,但在他身上却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文化基因。他是人们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选择和确立起来的一个民族文化的象征,在他身上体现着一个民族血缘和民族文化观念的形成过程。
二
炎帝和黄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共同始祖,这已是国人的共识。但炎帝尚且不论,既便是对于后世影响最大的黄帝,他是否确有其人?其始祖地位是如何确立的?对此,其实早在司马迁时代即已争讼甚夥。
据古籍所载,黄帝在历史上是存在的。《逸周书》、《山海经》、《国语》、《大戴礼》、《吕氏春秋》、《史记》等言之凿凿。《国语•晋语四》载:“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有父有母有兄弟。司马迁更详细地开列出黄帝的子孙世系,将中原各部落先祖集于其荫泽之下,认为中华各族皆源出黄帝一脉。而且,我们看到,正如顾颉刚先生所指出的,黄帝传说是“层累”地造成的,越是晚出的文献,黄帝的记载越详细,功业越卓勋。但这其中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黄帝传说始于周代以后;第二个问题与前一个问题相连,周代及以后的治史者乃从华夏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出发而强调黄帝的始祖地位,以突出统治者的正统地位,并以此来统领中原各部族。
《逸周书》、《山海经》、《国语》、《大戴礼》等都是周代以后的典籍,在此之前的文献中根本没有提到黄帝。如《尚书》从尧写起,整个一部《尚书》没有出现“黄帝”字样,甲骨文中也未见“黄帝”。黄帝及其名号的来源可能有二:(一)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通过口耳相传而保留在神话传说中并在宗教祭祀中尊崇的始祖和神祗,黄帝的原型就是华夏族所崇祀的始祖和神祗,也就是说,他首先只是一个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二)黄帝的名号源于“五方”观念。从甲骨文看,殷人已有了五方的观念,卜辞中就有东南西北四土受年的记载。“四土”加上“中商”就是“五方”。五方观念大约在西周初年开始演化为“五方色”的观念,以“五色”显示“五方”。《逸周书•作洛》载:“周公……乃建大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周人起于黄土高原的陕地,以黄色为贵。沿袭殷人五方观念,周人也将天下划分为五方,并以五方色称五方之帝。王权所在地洛阳为中土,中土为黄,则国称“中国”,帝称“黄帝”。《淮南子•天文训》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所以,黄帝在周代的出现,与当时的政治理念有关,是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也就是说,黄帝只不过是一种政治理念的形态化。
正是由于黄帝是华夏族为加强对中原各族统领而产生的一个政治理念形态,所以到了汉代,司马迁从华夏大一统的观念出发,推演出黄帝世系。他在《五帝本纪》和《夏本纪》中演绎说,黄帝与炎帝为兄弟,黄帝有二子,即昌意和玄嚣;玄嚣生帝喾,尧为帝喾之子;昌意生颛顼,舜和禹为颛顼之裔孙。司马迁说“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帝禹为夏后而别氏”。这种关于血统承继关系的说法,实际上是对统治集团正统地位的肯定。即是说尧、舜乃至夏、商、周各代皆前承黄帝、炎帝,是以炎黄为代表的华夏民族集团的正统承继者。
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后论中说:“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训,荐绅先生难言之。”司马迁提到当时“学者”、“百家”、“荐绅先生”、孔子所传和他本人所访,以及《春秋》、《国语》中有关五帝和黄帝的传说和记载,得出结论说“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但他毅然突破《尚书》自尧开始记载的界限,把黄帝“著为本纪书首”,从而确立了黄帝的中华民族先祖地位。《史记》这部中国史学上第一部通史正著对黄帝民族先祖地位的确认,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影响深远,对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陶铸意义重大。
三
正统的中国史观认为,中华文明起源于华夏一族,从炎黄到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脉相承,《史记》以降的中国正史都是按照这一模式排列下来。这种一元论的文明起源说在几千年的史学传统中一直居于支配地位。同时,炎黄文化作为悠久的中华文化的源头,受到历史上的史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的承认和尊崇,这种承认与尊崇因为具有长久的历史而形成为一种稳定的、巨大的精神力量。而且炎黄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和历史传统,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发挥了持久的、恢宏的凝聚作用。但是,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田野考古和对远古各部族集团的研究,学界对中华文明的起源有了新的认识。从考古材料中,人们看到,早在新石器时期,中华大地上的文明生长点犹如满天斗,亦如山花遍地。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中华各个区域人体遗骸呈现出蒙古人种具有不同类型,这与当时各文化区域划分相吻合。运用远古传说与新石器时代考古发现相结合所追溯的远古各部落集团及各部落集团的分化与融合等,都证明中华民族起源具有鲜明的多元性的特点。因而,以炎黄为代表的华夏文化为中华文明起源的唯一源头的观念应得到新的修正。
汉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主体,就其族源而论,一般认为,汉民族早期血脉来自于三大族团。徐旭生说:“把我国较古的传说总括起来看,华夏、夷、蛮三族实为秦汉间所称的中国人的三个主要来源……此三集团对于古代的文化全有像样的贡献。他们中间的交通相当频繁,始而相争,继而相亲,参互错综,而归结于同化。”[1]此说得到了史学界广泛的认同。华夏族团的发祥地在今陕西省黄土高原,东夷族团的地域范围在今河南东部和山东、安徽一带,苗蛮族团地域以今湖北、湖南为中心。这三大族团互相斗争,后又和平共处,到秦汉之际,归于完全同化,形成汉族的主体血脉。
三大族团的相争相斗与最终和合为一的过程,从各族始祖神祗的名号中也可以体现出来。华夏族团由黄帝和炎帝两支融合而成。黄帝族起源于黄土高原上,畔姬水,得姬姓;炎帝源于渭河上游,畔姜水,得姜姓。二者肯定是经过了很长一段历史时期而合并为华夏,共尊炎黄为始祖。华夏族团沿黄河东进中原,其势力在三大族团中占绝对优势,在军事、政治和文化扩张中对中原各部族进行兼并和吸纳。与此同时和稍后,东夷和苗蛮也在进行文化和血缘的交融和合。东夷部族(其后裔是殷商)的神祗和始祖是太昊(史籍或记为“太皞”),苗蛮部族(后与楚族融合)的神祗和始祖是伏羲(史籍或记为“庖牺”等),二者在秦汉时期融为一体,被视为一人,史称“太昊伏羲氏”,太昊伏羲成为其共同尊奉的始祖。
东夷是在中原可堪与华夏抗衡的部族,它与华夏的交往十分频繁。从中华民族的形成来看,可以说一部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就是华夷对举的发展史。傅斯年说:“这两个体系,因对峙而生争斗,因争斗而起混合,因混合而文化进展。夷与商属于东系,夏与周属于西系。”[2]在中国古史上建立最夺目光彩的殷商文化的是东夷一族,而周人只是来自西方的武力征服者。商的来源,据《诗经•商颂•玄鸟》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颂•长发》谓:“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这种以鸟为祖先来源的颂诗,已为甲骨文献所证实,说明商属于以鸟为图腾的东夷部落集团。《左传•昭公十七年》载:“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太昊氏世居于陈地,《左传》、《史记》等史书记载:“陈,太昊之墟。”陈地即今河南淮阳,古称“宛丘”,周代为陈国。淮阳今存太昊陵墓。
伏羲是南方苗蛮集团的祖先神,此说闻一多先生论列甚详,已是不争之论。《山海经•海内经》谓:“有人曰苗民。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对此的训释当如闻一多所言,延维、委蛇,即汉画像中交尾之伏羲、女娲,乃南方苗族之祖神[3]。古籍载伏羲蛇身人首。蛇是龙的原型。
伏羲的北上并与太昊合称,进而在中原诸神中取得显赫地位,与楚族的南下苗蛮与北上中原有关。楚族源于中原,屈原《离骚》开篇即写道:“帝高阳之苗裔,朕皇考曰伯庸。”他把自己的祖系追溯到颛顼高阳氏与重黎祝融氏那里。楚族的祖居地在今河南濮阳。《左传•昭公十七年》:“卫,颛顼之虚也,故曰帝丘。”杜预注:“卫,今濮阳县。昔颛顼氏居之,其城内有颛顼冢。”此地正处于华夏和东夷的交界地。《史记•楚世家》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司马迁列颛顼于华夏黄帝一系,而其实高阳颛顼氏与东夷的关系更为密切。《左传•昭公八年》:“陈,颛顼之族也。”《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所以楚文化带有浓重的东夷文化色彩。
楚族南迁以前,在江汉一带生活的是三苗之民,苗蛮族团在这里创造了较为先进的文化。夏、商时,楚族一支南迁到江汉一带,与三苗之民相结合,这就是古代文献中所称的“荆楚”或“楚蛮”。《诗经•商颂•殷武》:“维女荆楚,居国南乡”。周初,楚族鬻熊正式立国,历代楚君筚路篮缕,以启山林,使楚成为“抚有蛮夷,奄征南海”的南方大国。楚族南迁后,与南方土著居民苗蛮民族融合同化。这样,它承受商文化的恩惠、周文化的浸润,集中交融三代文化的精华,南迁后又吸收苗蛮文化的营养,从而滋长为具有鲜明特色和强大生命力的楚文化,并成为中华文明的又一源头活水。
春秋末年,楚族急剧北扩,楚两度灭陈,陈国归楚所辖,东夷文化腹地陈国成为楚北方重镇。进入战国以后,楚国势力牢牢控制陈地;战国后期,楚都一度迁往陈地,楚文化与陈地原有的东夷文化交流、融汇。战国时,楚国和秦国是当时最有可能统一天下的国家。《战国策•楚策》苏秦说:“从合则楚王,横成则秦帝。”在秦统一中国之前,楚国已统治了大半个中国疆域。楚文化与东夷文化有着共同的渊源,再加之政治的因素,两者自然地融汇在一起,共同以“太昊伏羲”作为先祖。
考之于先秦器物,我们也可以看到负载着东夷文化(凤图腾)的楚族,南迁以后与南方苗蛮文化(龙图腾)之间从相争到相融的过程。商代玉器上的龙凤合璧造型,往往是凤大龙小,龙凤之间也往往是相衔相咬的关系。到了春秋战国以后,龙凤合璧造型的形象与含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们往往成对出现,或顾盼,或曼舞,充满和谐、欢快的气氛。“龙凤呈祥”——这已成为一种吉祥、和美的象征图案。太昊、伏羲合称,从图腾文化意义上说,也正是龙凤呈祥、民族和合的具有表现。
秦统一中国,但时间短暂,二十多年的历史对于文化的形成的影响毕竟是有限的。汉代统治虽然承继了秦代的典章制度,但汉文化的的根源仍然是楚文化。“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秦汉之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是楚文化。所以汉代以后,太昊伏羲的地位越来越显赫,位列炎、黄之上。
史籍列太昊伏羲为三皇之一,确认其为黄帝之前的民族先祖。《白虎通•德顺论》说:“三皇者何谓也,伏羲、女娲、神农是也。”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唐司马贞《史记•补三皇本纪》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班固《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言:“庖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帝为太昊。”把伏羲推到三皇之首、百王之先的地位。《汉书•古今人表》中首叙伏羲,次列炎、黄;《汉书•律历志序》引《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诸语,认为“稽之于《易》,炮牺、神农、黄帝相继之世可知。”以太昊伏羲为历史源头。这就是说,在古帝王系统中,只有太昊伏羲氏是“继天而王”的,因而他是百王之先,而炎、黄诸帝继伏羲而王。其实司马迁虽未敢为伏羲立传,但他在《太史公自序》说:“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肯定了伏羲的文化贡献。司马迁突破《尚书》自尧开始记载的界限,从黄帝开始记起;而到了班固,则又突破《史记》的界限,将民族始祖定位于伏羲。其后梁代肖绮《〈拾遗记〉序》中说:“文起羲、炎”,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刘向言:“稽古羲黄,祖述尧舜。”唐高祖《修六代史诏》和唐太宗《修晋书诏》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所谓“伏羲以降,因秦斯及,两汉继绪,三国并命,迄于晋宋,载笔备焉”;“考龟文于羲载,辨鸟册于轩年”。所以茅盾先生在《中国神话研究》中说:“太昊伏羲显然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始祖。”
在对太昊伏羲民族血缘先祖和文化始祖地位的选择和确认的过程中,人们又逐渐把众多的勋业归加在他身上。历代典籍对伏羲的文化贡献所载甚多,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画八卦,开启文化之源。(二)确立了天文历法。(三)发明网罟,教民渔猎。(四)养六畜以充庖厨。(五)定姓氏,制嫁娶。(六)造琴瑟,作音乐。魏陈思王曹植在拜谒陈地太昊伏羲陵时作《太昊宓牺氏赞》云:“木德风姓,八卦创焉;龙瑞名官,经地象天。庖厨祭祀,罟风鱼畋;瑟以象时,神德道元。”对太昊伏羲的创世王业作了崇高的评价和礼赞。
太昊伏羲氏还赋予了我们民族以总徽号——龙。《左传•昭公十七年》载:“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量文献和考古资料均证明,伏羲“人首蛇躯”。蛇是伏羲氏的图腾。中华民族的总图腾“龙”,正是以蛇为基础,汇合了多民族图腾而成的。闻一多在《伏羲考》一文中指出,龙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因部落的兼并面产生的混合的图腾”。龙的主体部分和基调则是蛇。“大概图腾未合并以前,所谓龙者只是一种大蛇,这种蛇的名字叫做‘龙’,后来有一个以这种大蛇为图腾的团族兼并了,吸收了许多别的形形色色的图腾团族,大蛇这才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头、鬣的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于是便成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龙了。”[4]所以,龙图腾的形成,象征了中华民族主体血脉的汇聚和文化的奠基。从此,普天下的中国人都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龙的传人”,共同尊奉同一个祖先——伏羲。在伏羲的旗帜下,多民族团结和合,统一为中华一家。伏羲不仅是汉族尊奉的始祖,还是苗、瑶等族共奉的先祖。章太炎《 书•序种姓第十七》云:“懿亦建国大陆之上,广员万里,黔首浩穰,其始故不一族,太昊以降,力政经营,使姓合齐,以遵率王道者数矣。文字政教统一,其姓异者终且醇化,是故淳维姜(羌)戎。”太昊伏羲因此而成为中华民族血缘和文化的广泛代表。
四
现代学者在解释“民族”的意义时,越来越多倾向于从种族血缘和文化传统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我们在探讨中华民族的历史成因和民族先祖的确认过程时,要同时看到这两个方面的因素。中华民族是经过几千年的时间,融合了许多种族及其思想、感情、习俗、心理和意志而形成的民族。以此而论,从民族血缘和民族文化聚合、熔铸的过程来看,以“羲黄”代替“炎黄”作为我们民族的共同先祖更为全面和符合实际,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意义。
参考文献:
1、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M],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39页。
2、傅斯年:《夷夏东西说》[A],《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下册[C],南京,中央民族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5年,第1093页。
3、闻一多:《伏羲考》[A],《闻一多全集》第一卷[C],三联书店,1982年,第3页。
4、闻一多:《伏羲考》[A],《闻一多全集》第一卷[C],三联书店,1982年,第26页。
作者简介:王剑(1964—),男,河南淮阳人,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现为华东师范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学及文化学。
编辑:黄诚琼